狐兔之悲
名称:
狐兔之悲
[ ]
解释:
狐死则兔悲,兔死则狐亦悲。比喻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痛心悲伤。
出处:
明·朱国桢《涌幢小品·黄叔度二诬辨》:“因视国家将倾,诸贤就戮,上之不能如孙登之污埋,次之不能如皇甫规之不与,下之不能兴狐兔之悲,方且沾沾自喜,因同志之死以为名高,是诚何忍哉。”
造句:
李大钊《厌世心与自觉心》:“同作亡民,相逢作楚囚之泣,或将兴狐兔之悲矣。”
近义词:
反义词:
用法:
作宾语;比喻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悲伤
繁体:
狐兎之悲
常用程度:
常用成语
感情色彩:
中性成语
成语结构:
偏正式成语
成语形式:
ABCD式的成语